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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上救捞力量

1998-09-2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交通部所属的救助打捞队伍是我国唯一的国家救助打捞专业力量,担负着我国沿海水域海上救生,船舶救助,沉船沉物打捞清障,海上消防和海上溢油的应急清除等海上安全保障任务,并按国家赋予的使命代表我国履行有关的国际公约、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。

随着我国海运事业的发展,我国的救助打捞力量不断发展壮大,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沿海救捞体系,救助能力也从近海逐渐扩展到远洋。截至1997年底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及所属的烟台、上海、广州救捞局共有救捞船员、潜水员、工程技术人员近万人;拥有各型船舶一百六十多艘,其中包括:1940千瓦至15300千瓦的远洋救助拖轮,4000至10000千瓦的三用拖轮,2500千瓦全回转拖轮,5000至15000吨救助减载驳船,起吊能力200吨至2500吨浮吊船和自航救助打捞工程船、货船、滚装船及其他用途的辅助船,并仍在增置一些新型船舶。在中国沿海现有17个救助站点,担负着我国沿海海域的海上救助工作,常年派船昼夜值守待命,一旦收到遇险信息,救助船舶立即赶赴现场施救;目前,我国东部海域海上立体搜救体系建设工作正在抓紧进行,直升机起降点建设即将开工,直升机选型、引进工作正在进行。

40多年来,中国救捞系统累计救助中外船舶2037艘,其中外轮368艘;打捞沉船1450艘,其中外轮60多艘;随船获救人员20901人,海上吊装1563次,拖航3571次,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海上安全环境,为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、履行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,弥补事业费拨款不足,救捞系统按照交通部党组制定的“保证救助、广开门路、多种经营”的工作方针。在保证救助的前提下,发挥救捞行业的特长和优势,积极开展拖驳运输、海洋工程、水工工程等多种业务和远洋运输活动。走出了一条以经营养救助,发展我国救捞事业的兴业之路。目前救捞系统已拥有各型船舶160多艘,总功率36万千瓦和20多万吨运力及海洋工程、水工工程等多种经营实力,具有丰富的海上作业经验,在国内外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,其业务已延伸到亚洲、非洲、欧洲、南北美洲和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,中国救捞船舶航迹遍及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

经过几十年的发展,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中国救捞系统已初具规模,并已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海上专业救助力量,为保障我国海上安全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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